耶和华(YHWH),《圣经·旧约》中上帝名字的音译,犹太教、基督教中的真神[1]。现今,YHWH最常见的汉语译法是耶和华。所根据的是《和合本》的译法,如《以赛亚书》42章8节:我是耶和华,这是我的名。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,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。
《以赛亚书》9章6节: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,有一子赐给我们,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。他名称为“奇妙策士”、“全能的神”、“永在的父”、“和平的君”!
9:7他的政权与平安必加增无穷。他必在大卫的宝座上治理他的国,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,从今直到永远。万军之耶和华的热心必成就这事。
耶和华这个名字,源于希伯来语的“יהוה”。
神的名字在《圣经》的希伯来语原文里出现过6828次,但犹太人因《十诫》中有“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”的诫命,避讳直呼神的名,因此文献中不标元音(或标上"adonai"的元音作为提醒),而只写4个子音字母,一般称为“4字神名”——英语的YHWH、法语和德语的JHWH、拉丁语的IHVH。
犹太人因传统缘故,神的名只留下4字神名——YHWH,4个只有子音字母而没有了对应元音字母。中世纪时犹太学者为希伯来语的4字神名标上元音时,使用“adonai”的元音符号,(希伯来语单词的辅音写在中央而元音(元音)写在辅音的上面或下面,以不同组合的点和短线表示,所以可以在“YHWH”下写“adonai”的元音符号)。当时圣经抄本这样写之目的,乃提醒犹太裔读者要念成“adonai”(意为“我的主”)。而早期圣经译者翻译时,便直接地把辅音和元音拼在一起,而成了“YaHoWaH”(翻译就是“耶和华”)。
自开始翻译《圣经》以来,翻译YHWH与否和译音等问题都曾在圣经翻译界中引起争议。现普遍圣经译本只在希伯来语的部分(即《圣经·旧约》)采用神的名字,在希腊语部分(即《圣经·新约》)却用主字(英文版本用大写的LORD)或其他头衔代替YHWH。
三位一体论
三位一体论的教义是从公元3至4世纪开始逐渐发展。经过一连串的辩论和大公会议后,最终得以确立为正统的教义。三位一体的核心思想,曾在公元325年的尼西 亚大会(第一次大公会议)及公元381年的君士坦丁堡大会(第二次大公会议)里通过。这个词语及其清晰的教义阐述从没有在《圣经》出现。从《圣经》记载内,耶稣及使徒没有反对申命记6:4的话:“以色列阿、你要听。耶和华我们神是独一的主”。同时那次会议也将反对圣子等于圣父的一方判为异端。但大公会议以后,有关三位一体的争论持续了数十年。曾经有段时期,反对圣子等于圣父的势力反过来压倒支持圣子等于圣父的势力。两方势力仗赖罗马皇帝的支持互相抗衡, 直至公元381年。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决定支持三位一体,并召开第一次君士坦丁堡公会议将《尼西亚信经》确立为“国家标准”信仰。至此,三位一体的教义被确立,反对势力再次被压制。虽然有人依然拒绝接受《尼西亚信经》,结果导致猛烈的迫害。反对三位一体教义的人被审判为异端,有的被直接处死或者死于火刑。这一斗争持续了多个世纪。直到中世纪,人们再用哲学和心理学去解释教义,三位一体逐渐确立。但是一些欧美基督教牧师公开全面否认三位一体。实际上三位一体的问题只有在基督教里才会出现,只有基督教才会面临旧约的耶和华与新约的耶稣存在矛盾的困境,又要坚持一神论的唯一出路只能把耶和华和耶稣弄成一体。于是教会从印欧语法里的位格获得了灵感,把语法现象扩展到了神学中。但这一点在说没有位格的汉语的中国人那里理解起来就很困难了。
三位一体论认为耶和华在本质(essence)上是一:
初期教会曾产生过这样的问题,究竟基督在实质上 (substance),或本质上(essence),是不是与父相同的?亚流说,基督在实质上是与父相同的,但父比基督大。这表示说,实质或本质的相同 还不足够,三位一体的正确解释应该是,“在本质上为一”(one in essence)。神在本质上为一的根据,是申命记六章4节:“以色列啊!你要听:耶和华我们的神是独一的主。”“独一”的希伯来文echad,意思是 “合一”。这节经文不但强调,神的独一性,也强调神的合一性(另比较雅二l9)。三位都拥有神性的总和,而神在本质上没有被分割。本质上为一,也就是说,三位并不是各自独立行动的,这也是耶稣对犹太人的指斥(比较约五l9,八28,十二49,十四10)。
“位 格”(persons)一词似乎减损了三位一体的合一性,其实位格这名词,是不足以形容三位一体的相互关系的。有些神学家改用“存有” (subsistance),就是说,“神有三个存有。”此外三者之间还有相距、关系及形态之别。位格这名词,可帮助说明,三位一体并不单是一种显现方式,而是有个别位格的存在。当我们说,神的位格有三,意思是指:
(I)每位都有神的本质(essence);(II)每位都拥有神的丰满(fullness)。“在神来说,不是有三个一起存在或分开的个性,而是在一个神圣本质之内,有位格上的自我区分。”这与形态论(撒伯流主义)有重 大的不同。形态论说,神是一位,但以三种不同的方式表现自己。三个位格的合一,在旧约常常被提及,如以赛亚书四十八章16节,父差遣了弥赛亚和圣灵,向复 兴的国说话。在以赛亚书六十一章l节,父以圣灵膏立弥赛亚,给他任命。这些经文部强调了,三个位格的平等与合一。
相异关系
三位一体内存在着一种存有(subsistance)上的关系。父不是被生的,也不是从别的位格而有的;子是从父永远被生的(begotten)(约一 18,三16、18;约壹四9)。“生出”(generation)这词,说明了三位一体的关系。子是永远从父而生的,圣灵是永远从父和子发出 (proceeds)(约十四26,十六7)。“发出”这名词,也说明了一种三位一体的关系;圣灵是父和子所差派的。我们须要注意,这些名词只是表达出三位一体里的一种关系,并不说明有等级上的分别。由于这些名词都有等级意味,有些神学家就索性不用。
权力解说
“生出”和“发出”这些名词,可以说明三位一体之间的职能,但三位一体彼此间,是有同等的权柄。父在权柄上是至高者(林前八6);子在每一方面与父同等(约五21至23);而圣灵又被称为与父和子同等(比较太十二3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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